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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调味品协会第二期微讲堂开课啦!

发表日期:2016-6-6 13:04:45   来源:湖北调味品协会   访问:677次

  由湖北省调味品协会组织举办的第二期微讲堂于上周五(6月3日)晚在经销商分会群开讲啦!本次微讲堂,我会特别邀请到了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的谢文敏律师和杨文婷律师。微讲堂的内容围绕着“调味品经销商在流通环节如何进行风险防范”展开。


调味品经销商在流通环节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主讲人: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谢文敏律师杨文婷律师


    各位湖北省调味品协会的老总们,大家晚上好!我们是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谢文敏和杨文婷律师, 非常荣幸能在微讲堂里和大家相聚,并能和各位老总就调味品经销商在流通环节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进行风险防范共同分享。希望各位老总能和我们互动,提出问题,共同探讨问题,解决问题,以便能更好的维护各位老总的合法权益。今天的微课只是我们律师和各位老总的第一次互动,以后我们会将这种互动常态化,并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对一些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各位老总们能积极参与并喜欢我们的微课。

    今天主要讲在流通环节签订买卖合同时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一、如何签订买卖合同

二、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实践中发生纠纷最多的是两个方面,一是拖欠货款;二是质量争议。对于合同来说,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签订合同的主体一定要是真实的,具有买卖该产品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再谨慎一点可以查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如果不方便或者没有条件的可以依据该企业的全称在全国企业信息网上面查询,就可以查询到该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等等信息。每一笔买卖都不是小事,所以把对方的底细摸清楚也有利于以后的合作和己方风险的防范。

(二)合同内容合法具体;

我们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尽量直接的表达我们的意思,相关的内容能多具体就需要多具体,千万不要模棱两可。具体实践中经常发生因为某一合同条款有歧义,结果与当初订立合同时的意思相悖,从而失去了一些既得利益。这些都是在我们订立合同时所能避免的问题。

(三)数量明确无异议;

(四)付款方式、期限和金额要具体明确;

(五)质量要明确,或约定明确的检验标准,或约定明确的检验机构;

(六)送货上门或自取要明确,履行期限地点要明确;

(七)风险的承担及转移;

(八)违约责任明确、均衡;

(九)争议的解决——协议、仲裁或诉讼。

三、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买卖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买卖合同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在法律上的典型表现形式。常见欺诈手段主要有

第一、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

第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

第三、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法

第四、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诱签合同法

第五、专利产品谎称法

第六、盗用其他单位名称法

第七、假单位欺骗诈法

第八、虚假价格欺诈法

第九、长线大鱼欺诈法

第十、买卖双重欺诈法

四、如何防范买卖合同的风险

买卖合同的反欺诈,无论对企业、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重要意义。其主要防范环节及基本作法:

第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第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第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第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第五、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非常感谢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经销商微信群里与大家分享了调味品经销商在流通环节如何进行风险防范方面法律知识。本次微讲堂的讲稿如有需要的企业,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索取。今后,湖北调味品协会还将不定期开展“微讲堂”活动。请大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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